当前位置:找法网>日照律师>东港区律师>史金涛律师 > 亲办案例

孙CL与潘ZJ,刘PP不当得利纠纷

作者:史金涛 来源:找法网 更新日期:2020-07-29 23:27 浏览量:1337

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

民事裁定书

(2019)鲁1102民初3508号

原告:孙CL,男,XXX出生,汉族,居民,住日照市岚山区。

被告:潘ZJ,男,XX出生,汉族,居民,住日照市东港区。

被告:刘PP,女,XX出生,汉族,居民,住日照市东港区。

上述两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:史金涛,山东海洋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
原告孙CL与被告潘ZJ、刘PP不当得利纠纷一案,本院于2019年4月29日立案。原告孙CL于2020年3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
本院认为,原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申请撤诉是对其民事诉讼权利的处分,符合法律规定,本院依法予以准许。据此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,裁定如下:

准许孙CL撤回起诉。

案件受理费50元,减半收取25元,由原告孙CL负担。

审 判 长  孙安亮

人民陪审员   张德先

人民陪审员   滕培交

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九日

书 记 员  王 艳


在线咨询史金涛律师

律师综合信息

  • 用户推荐热度: 5.0

  • 累计帮助用户量:973

  • 好评:30

咨询电话:18266338372
找法网二维码

微信扫一扫,关注律师微信